昨日,法院執行法官帶著聶某回家,強制打開了上水閥 本報記者 苗波 攝本報銅川訊(記者 苗波)因衛生間頂部發生滲漏,住在一樓的住戶不滿二樓住戶態度,乾脆關了上水閥門,這一關就是1年,共影響了樓上5住戶用水。
   昨日上午,在銅川新區鴻基路附近某小區一棟樓前,10多名法警在單元門前拉起了警戒線,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法院新區審判庭的七八位法官正聚在一起商量著什麼,周圍的群眾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圍攏過來,一問才知道是法院來給人“開水閥”。一位大媽說:“這事我知道,一樓因為廁所屋頂漏水的事鬧得不好,把上水閥給關了,樓上的人都用不了水,就把一樓給告了,他不開水閥還被拘留了。”
   上午9時左右,一名男子被帶下警車,他就是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而被拘留關水閥的一樓住戶聶某,法院執行法官和聶某一起來到他家,進門後向他告知了執行的事項,由專業水工進到聶某的衛生間和廚房,將上水閥打開,併進行了處理,使其家中的上水管閥失去了控制能力。
  廁所屋頂滲水引發鄰裡糾紛
   據瞭解,去年4月底,聶某因他家衛生間屋頂有滲漏,就將衛生間的上水閥關掉了。聶某的愛人說,他們家的衛生間頂部已經漏水好幾年了,跟二樓住戶劉師傅交涉,人家也不管,實在氣不過才關了水。對此,劉師傅卻說,他是斷水後才知道衛生間有漏水現象,他和物業多次與聶某聯繫,對方都不積極配合。
   衛生間的水就這樣一直停著,以致影響了2至6樓的5家住戶用水。去年11月28日,樓上幾戶人家一起將物業公司起訴至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法院新區審判庭,要求物業提供正常供水,物業辯稱停水是因為一樓住戶聶某關閉水閥所致,雖經多次協調也沒有打開水閥,物業公司申請追加聶某為共同被告。
  當事人終認識到了錯誤
   法院受理後,多次主持調解工作,也告訴聶某可以就自己的損失提起反訴或另案起訴,但聶某並沒有接受調解或建議。今年1月14日,法院作出判決,認為聶某因與鄰居糾紛關閉水閥,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要求聶某打開水閥。法院判決後聶某不但沒有打開衛生間的水閥,而且多次將通往樓上的其他水閥也關閉,樓上的住戶將情況反映到法院,法院要求聶某履行判決,但他一直置若罔聞。4月23日,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決定對聶某拘留15日。
   負責此案審判的法官張梅說,在製作判決書時,她確實花了心思,希望當事人雙方看到判決書都能有所觸動,她說“千金買宅,萬金買鄰,古往今來鄰裡之間的摩擦在所難免,關鍵要能互相諒解,互相包容,相互尊重……”經過十餘日的拘留反思,昨日,聶某也對他的行為有了新的認識,他說:“我自己的維權方式不對,確實影響了別人。”  (原標題:住戶拒開水閥被拘 法官入家強制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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