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黑車被逮現形,面臨3萬元行政處罰,駕駛員段某既不申請行政覆議也不繳納罰款,甚至在法院要求對其強制執行時,他還以各種理由故意逃避處罰。今年5月8日,渝北區法院依法對段某司法拘留15天。
  據悉,3萬元罰款加上滯納金,目前共計6萬元。因段某名下目前沒有存款,這筆罰款將採取終身執行方式,直至繳清為止。
  開輛長安車拉客
  抓現行罰款3萬元
  2013年7月5日10時,段某駕駛車牌為渝A7Y929的長安車,在龍頭寺火車站北站賓館旁攬客,被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下稱直屬支隊)查獲。
  經調查,段某存在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當年8月23日,直屬支隊對段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3萬元。
  據瞭解,接到處罰決定書後,段某裝聾作啞———既不主動在法定期限內繳罰款,也不申請行政覆議或提起訴訟。2013年10月22日,經直屬支隊依法催告,段某仍未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直屬支隊依法向渝北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對段某開展法律法規宣傳。
  面對執法人員,段某聲稱:“大不了我不要車子了。”“我不要車,你還啷個處罰我?”
  法院通知不理不睬
  承認違法仍不繳罰款
  渝北區法院表示,2014年1月15日,該院根據直屬支隊的強制執行申請進行非訴審查,並依法向段某發出《限期執行通知書》和《申報財產狀況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履行該行政處罰決定,並向法院申報個人財產狀況。段某既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也未向法院申報個人財產狀況。
  今年5月8日,渝北區法院組織警力將段某捉獲。經法官多次法律解釋,段某承認了非法營運違法,但一口咬定不得履行該行政處罰,同時拒不向法院申報個人財產。
  遭司法拘留15天
  罰款加滯納金漲到6萬
  鑒於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今年5月8日,渝北區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昨天上午段某表示,他深深意識到非法營運是違法的,更不該在法院立案執行後依然裝聾作啞。
  據瞭解,段某該繳3萬元罰款,加上滯納金,如今共6萬元罰款。通過對其財產調查,發現其銀行無存款。法院表示,今後將對段某採取終身執行方式追繳罰款,直至繳清為止。
  據瞭解,段某是我市主城區因從事非法營運拒不繳納罰款而被司法拘留的第一人。法院有關負責人稱,非法營運車造成交通事故後,往往因為沒有完善保險,給乘客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加上非法營運者沒有提供財產執行,因此對於段某的處理具有警示意義。
  重慶晚報記者 王渝鳳 通訊員 閆成全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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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黑車出事
  沒辦法索賠
  朱某,摩托車搭載乘客,造成乘客一級傷殘。法院判賠50餘萬元,目前因為他沒有任何財產可執行,乘客利益無法得到保障。葉某,利用摩托車搭載一老一小兩乘客,在拐彎時處理不當,導致老年乘客當場摔死,兒童受重傷。經搜查,葉某家無長物……類似非法營運給乘客帶來傷害的案例比比皆是。
  據悉,目前直屬支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立案46件,其中4件執行完畢(3件履行金錢給付義務、1件司法拍賣),其餘案件正在履行執行程序。直屬支隊表示,將進一步加大與法院、公安等部門的溝通聯動,確保非法營運案件處罰執行到位。  (原標題:開黑車拒不繳3萬元罰款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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